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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站丢橘子货主不认可官方通报:是被吃了并非“遗失”,谁吃我橘子谁道歉

   日期:2023-12-08     浏览:546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近日,湖南常德,货主牟先生称一车橘子被超限检测站卸下8筐,第二天仅找回4筐半,此事引发关注。6日,临澧县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发
 近日,湖南常德,货主牟先生称一车橘子被超限检测站卸下8筐,第二天仅找回4筐半,此事引发关注。6日,临澧县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发布通报称,司机按照要求卸载柑橘7件,因检测站工作人员保管不善,卸载在检测亭外的柑橘遗失2件。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向牟某道歉,并赔偿牟某遗失柑橘与转运车辆租赁费共计800元,对2名当班工作人员进行了停岗处理,双方达成和解。通报发出后,货主牟先生在网络平台再发视频称,他对通告内容并不认可,并称:“我不要求赔款,超限站工作人员吃我橘子必须当面赔礼道歉,得到相应的处罚。”
7日上午,记者联系到牟先生。他告诉记者,当天一共卸载了8筐橘子,第二天有3筐半没有找到,并非通报中的“遗失2件”。牟先生解释称,在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卸载的8筐橘子,后来取回了4筐半橘子,重新打包后只剩下4筐,实际等于遗失了4筐。每筐橘子重34斤,加上人工费、运输费等各项费用,折合损失共计约260元。“这批橘子是运往东北的,剩下的几筐橘子也不可能单独再运到吉林长春,相当于全部浪费掉了。”牟先生称。
牟先生表示,通报中提到的800元赔偿只是转运车辆租赁费用,不包括橘子的钱。事发后,他从几十公里以外赶来处理此事,而且也耽误了大货车和两位司机很长时间,800元赔偿可以理解为“误工费”。“当时我确实跟超限检测站的负责人说,损失的橘子不用你们赔钱了,但不代表这800元就包含了橘子的钱。没赔就是没赔,怎么能说赔了呢?”“谁吃我橘子谁给我道歉。”牟先生说,事后,超限检测站的一位罗姓负责人确实跟他表达过歉意。
对于牟先生不认可通告内容一事,7日,记者多次致电临澧县委宣传部和白虎山超限检测站,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
4日,牟先生雇车将3.2万斤橘子从湖南石门运往吉林长春。行驶至临澧县G207国道近白虎山超限检测站时,被超限站人员设障拦停并要求进站过磅。“橘子上车前都是过磅了的,肯定不会超重。”牟先生说,超限站工作人员告诉司机超载并要求卸下8筐橘子,“而且当着司机的面就吃了一筐,当时都给他们录了像。”5日,牟先生前往白虎山超限检测站发现被扣的橘子凭空消失。
来源:央广网综合新黄河、极目新闻、中国交通广播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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